束緼请火
《汉书》〔两汉〕
臣之里妇,与里之诸母相善也。里妇夜亡肉,姑以为盗,怒而逐之。妇晨去,过所善诸母,语以事而谢之。里母曰:“女安行,我今令而家追女矣。”即束緼请火于亡肉家,曰:“昨暮夜,犬得肉,争斗相杀,请火治之。”亡肉家遽追呼其妇。
译文及注释
译文
我的乡里有一个妇人,与里中的老太婆关系很好。妇人家里晚上丢了肉,她婆婆认为是妇人偷走了,就生气地把她赶走。妇人早晨走的时候,拜访了与她很要好的老太婆,把这件事告诉她,并向她告辞。老太婆说:‘请你慢慢地走,我现在就去让你家里的人把你追回来。’立即捆起一捆乱麻到丢肉的那家去借火,说:‘昨晚上一群狗得到一块肉,互相争夺残杀,我来借火烧水给死狗煺毛。”丢肉的这一家急忙追去喊他媳妇回来
注释
里:与前一个“里”均为“乡里、家乡”。
姑:丈夫的母亲。即“婆婆”。
逐:驱逐。
语以事:以事语。语,告诉。
女:统称“汝”,
简析
此文通过一个邻里间的故事,呈现出智慧与巧妙的沟通方式。里妇被婆婆误会为盗肉者而被逐出家门,但她没有直接辩解,而是向平日交好的邻里求助。这位邻里母亲机智地以处理犬争肉为由,向失肉家借火,间接透露了真相,使失肉家意识到自己可能错怪了里妇,并迅速召回她。这则故事赞扬了邻里母亲的智慧与善良,同时也反映了在处理误会和冲突时,巧妙间接的沟通方式往往比直接辩解更为有效。
仓颉造字
《说文解字序》〔两汉〕
黄帝之史仓颉,见鸟兽蹄迒之迹,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,初造书契。……仓颉之初作书,盖依类象形,故谓之文。其后形声相益,即谓之字。
求贤令
曹操〔两汉〕
自古受命及中兴之君,曷尝不得贤人君子与之共治天下者乎?及其得贤也,曾不出闾巷,岂幸相遇哉?上之人求取之耳。今天下尚未定,此特求贤之急时也。
“孟公绰为赵、魏老则优,不可以为滕、薛大夫。”若必廉士而后可用,则齐桓其何以霸世!今天下得无有被褐怀玉而钓于渭滨者乎?又得无有盗嫂受金而未遇无知者乎?
二三子其佐我明扬仄陋,唯才是举,吾得而用之。
诫兄子严敦书
马援〔两汉〕
援兄子严、敦,并喜讥议,而通轻侠客。援前在交趾,还书诫之曰:“吾欲汝曹闻人过失,如闻父母之名:耳可得闻,口不可得言也。好议论人长短,妄是非正法,此吾所大恶也:宁死,不愿闻子孙有此行也。汝曹知吾恶之甚矣,所以复言者,施衿结缡,申父母之戒,欲使汝曹不忘之耳!
“龙伯高敦厚周慎,口无择言,谦约节俭,廉公有威。吾爱之重之,愿汝曹效之。杜季良豪侠好义,忧人之忧,乐人之乐,清浊无所失。父丧致客,数郡毕至。吾爱之重之,不愿汝曹效也。效伯高不得,犹为谨敕之士,所谓‘刻鹄不成尚类鹜’者也。效季良不得,陷为天下轻薄子,所谓‘画虎不成反类狗’者也。讫今季良尚未可知,郡将下车辄切齿,州郡以为言,吾常为寒心,是以不愿子孙效也。”